說實話,我非常喜歡這張照片的構圖,雖然是自己拍的。^_^

在拍攝的時候,本來只是要拍下可愛的寶貝,高興地戴著黃色毛線帽的俏皮鏡頭,只見拿起相機準備對焦構圖時,左眼瞥見她後面的裝飾鏡,可以把我一起融入方框中 (Iris,妳說過照相老師教妳,在照相的時候兩隻眼睛都要用到,我這是現學現賣、拜妳所賜) 這下可好,有這樣的場景出現,焉有不拍之理?為了不驚動到畫面中的第一女主角,我繼續氣定神閒地請Gloria擺好姿勢,跟她說笑,希望拍下她最自然的一面;然後用空下來的左眼,將自己在鏡子裡的位置調整好,在對焦後,採用前景深的構圖方式,拍出了這張圖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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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,賣棉花糖的叔叔,是每次母親帶我去逛夜市時,我最捨不得離開的攤販。他的攤位,就在從我家走過去的夜市入口處。對我來說,棉花糖叔叔就好像魔術師,從小就是好奇寶寶的我,總是想弄清楚,到底叔叔耍了什麼把戲,明明鐵湯匙裡面盛的,是一大瓢白白的沙子,為什麼只要放進去嗡嗡作響的那台機器中間那個孔,然後叔叔的腳在那邊踩啊踩的,就會自己飄出白白綿綿的雲來,接著叔叔就會拿一支長長的竹棍棍兒,捲啊捲的∼∼∼就把雲給收集起來了!與其說他是個魔術師,我想在當時幼小的心裡面,他的神通廣大,可能跟控制我能不能在下課去操場玩的雷公一樣了不起∼

現在在台北,很少能有機會碰見賣棉花糖的了,印象中,好像只能在農產特賣會跟遊樂園看到插電的棉花糖機,販賣的小販,把一匙又一匙混著人工色素的砂糖倒到棉花糖機裡,雖然顏色很繽紛,可是感覺好像在吃工業染料。-_______-|||看到棉花糖機,頂多,也只讓我回想起以前的棉花糖叔叔了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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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篇說到,在上海看到書報攤,我會想要去瞭解當地人的生活風土民情。

這讓我想到了去年去加州那一段時間的一個星期六,自己一個人背著背包、帶著相機,從Dublin坐著BART(http://www.bart.org)到Powell Street站,然後轉搭已有百年歷史、素負盛名的Cable car到Fisherman’s Wharf進行殺相片之旅的途中,所發生的一件趣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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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話說得好,"凡走過必留下痕跡",

說的當然不是要你到了一個地方,就急著找電線杆撒泡尿畫界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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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這樣說妳一定會超得意,
不過,我真的沒有辦法找出我拍的任何一張,
可以比得上妳幫我拍的這一張好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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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六,自己開著車,一早出發,不過,心裡面,全是妳。

第一次走,查過趴趴狗,裡面沒有這條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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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前面那篇饅頭攤的照片,會不會很想吃吃看?

我自己是會啦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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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KTV唱歌的這一天,
由於天氣冷,加上DJ美眉在「白開水」裡對了2:1的水,
還加上甜甜的酸梅,平常除了品些紅酒外,不沾酒的我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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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,就像骰子一般
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在自己的人生中,擲出最大的點數,成為贏家,
實際上卻不可能每次都稱心如意,事事順心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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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8禁)

走在路上,不論是市中心或是稍微偏郊區的地方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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